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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業規則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高齡健康與長期照顧管理學士學位學程原住民族專班學生修業規則(待學程委員會議通過)

 

  1. 本規則依據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學則第六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2. 本校高齡健康與長期照顧管理學士學位學程原住民族專班(以下簡稱本專班)採學分學年制,其修業年限以四年為原則。其他有關轉學生、修習雙主修及未在規定修業期限修滿應修學分等者,而須延長修業年限,或因成績優異得提前畢業者,適用本校學則第五十四條之規定。 

  3. 本專班學生符合下列條件,得取得學士學位: 

一、校訂及通識課程三十一學分,共同必修課程(十五學分)、通識領域課程(至少十六學分)含二項特色運動。

二、學程訂專業必修課程八十學分及專業選修課程十七學分。 

三、畢業學分數至少修滿一百二十八學分。(包含實習課程) 

四、依本校「學士班學生畢業外語能力基本要求實施要點」,本系學生畢業英文能力基本要求基礎。  

    前項校訂及通識課程、必修以及選修之課程與學分認定,以本校與本學程該學年度公布者為準。         

  1. 本專班學生,其校訂及通識課程之學分,超過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者,其超修學分,得以本系選修學分認定之。但同一課程之學分,不得分割計算。

  2. 本專班學生修習本校其他學系開設課程之學分,得以本學程選修學分認定之,以四學分為限。

  3. 本規則未盡事宜,依大學法及其施行細則、學位授予法、本校學則以及教育部公布或本校其他相關之規定辦理。

  4. 本規則經本學程委員會議通過,並送教務會議備查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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