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專區
◎ 實習規劃
本專班學生於大二下開始進入實習階段,不同實習課程需先完成相關基礎課程,方得進入實習階段,本專班也將依據下述實習規範與輔導機制,針對高齡者基本照顧學、高齡健康照顧學、高齡者社區照顧、長期照顧等四大領域部分,分別擬定實習計畫,並於實習計畫中載明實習說明、實習目標、實習方式、實習教師、成績評量、實習作業等內容,以做為學生、臨床實習老師以及實習場域之督導於執行實習事務之依據。本系實習階段規劃如下:
A. 大二上:高齡者基本照顧學實習
B. 大二下:高齡健康照顧學實習
C. 大三上:高齡者社區照顧實習
D. 大三下:長期照顧管理實習(每週四、五全天)
◎ 前述各年級之實習課程所範定實習時數如下:
(1) 「高齡者基本照顧學實習」與「高齡健康照顧學實習」,兩課程實習時數合計需達40小時以上;此部分之實習課程,加上「高齡者基本照顧學」與「高齡健康照顧學」兩門課程,將可協助學生取得照顧服務員單一級證照。

(2) 除前述以直接照顧服務為主要核心的課程與實習外,本專班也規劃「高齡者社區照顧」與「高齡者社區照顧實習(實習時數40小時)」兩門課程,讓本專班進入社區照顧的據點中進行實習,包含:文化健康站、社政巷弄長照站、醫事機構巷弄長照站、失智照護據點、樂齡學習中心、綠色照顧站、伯公照護站等社區型照顧據點,讓本專班學生能夠了解此類社區型照顧據點之運作模式,以提供學生未來畢業後的相關就業銜接。

(3) 「長期照顧管理實習」,總計需達240小時,實習機構以埔里基督教醫院長照教學中心為主,由專班與機構共同安排,主要實習內容以個案管理師、照顧管理專員、照顧服務員督導、居家服務員督導、健康促進管理師等長照服務中的管理實務實習為主要實習內容,以提升學生於長照實務工作中的管理知能之認識。

◎ 前述實習課程共計需320小時,從直接服務的照顧服務技能實習,到社區照顧據點的實務實習,再到長照專業服務中的管理職務實習,以建構本專班學生於長照實務領域中的實習模組。
◎ 本專班合作實習機構 (檔案下載)
本專班共有超過50個合作的長照實習機構,機構類型包含長照2.0的各項長照服務項目,本專班學生實習表現優秀,畢業後可直接就業,就業起薪最高可有3.4萬元起。
實習手冊下載
113 級專業實習手冊,含實習規範與所有表件。實習前請先完整讀過一次。
手冊涵蓋的三門專業實習
以下為「長期照顧管理實習」與「社會工作實習(上)(下)」三門課程的規劃,詳見實習手冊。
| 課程 | 學分 | 時數 | 實習時間 | 實習重點 |
|---|---|---|---|---|
| 長期照顧管理實習 | 4 | 240 小時 | 大三下學期,每週四、五全天(每週 16 小時×15 週),最後一週為成果發表會 | 長照機構經營管理、服務流程、品質管理、人力與資源管理、照顧管理實務 |
| 社會工作實習(上) | 3 | 240 小時 | 依專班課程安排 | 長照場域之個案工作、團體工作、社區工作及社工行政 |
| 社會工作實習(下) | 3 | 160 小時 | 依專班課程安排 | 延續實習(上),深化個案管理、方案規劃執行與評估 |
| 合計 | 10 | 640 小時 | — | 三門皆為個人實習,實習機構以埔里基督教醫院長照教學中心為主 |
社會工作實習(上)(下)合計 400 小時,實習內容與督導資格符合社工師考試應試資格規定;完成後可申請「社會工作實習證明書」,作為報名社工師考試之用。
實習怎麼走
參加實習說明會、專班與機構確認實習安排、辦理實習保險;詳閱實習守則,依機構要求準備健康檢查等資料。
至機構報到、接受職前訓練,並於兩週內與機構督導討論完成實習計畫書。
每日簽到退、每週繳週誌、每次督導後填督導紀錄表;指導老師至少實地訪視一次。
兩週內繳交實習成果報告及意見回饋表、參加成果發表會,機構與學校分別考評成績。
要繳哪些表件
表件格式全部在手冊裡,下載後直接填寫或列印使用。
| 表件 | 誰填寫 | 什麼時候繳 |
|---|---|---|
| 實習計畫書 | 學生(雙方簽核) | 實習開始後兩週內完成 |
| 實習出勤紀錄表 | 學生(督導確認) | 每日簽到退,實習結束時繳交 |
| 實習請假單 | 學生(雙方簽核) | 請假前提出,事後補足時數 |
| 實習週誌 | 學生 | 每週實習結束後三日內 |
| 實習督導紀錄表 | 學生(督導者簽核) | 每次督導後一週內 |
| 實習成果報告 | 學生 | 實習結束後兩週內(電子檔與紙本) |
| 學生實習意見回饋表 | 學生 | 實習結束後兩週內 |
| 實習成績考評表(機構版、學校版) | 機構督導、指導老師 | 實習結束時(機構版彌封交回專班) |
| 社會工作實習證明書 | 學生申請 | 社工實習(上)(下)完成後 |
實習守則重點
實習是正式課程,請假須事先填單並經雙方同意,時數應於實習期間內補足。曠職累計三日以上,或請假時數達總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視同未完成實習,不授予學分。
個案資料不得拍照、攜出或上傳網路社群,作業中一律以代號呈現;不收受餘贈;未經督導同意不得單獨執行照顧技術、陪同外出或家訪。
機構督導考評(機構版)與實習過程、作業、成果報告與發表(學校版)各佔 50%。成績不及格、時數不足或未依規定繳交者應予重修。
遇有人身安全、受傷、與機構發生衝突等緊急狀況,立即回報機構督導與實習指導老師。系辦公室 049-2910960 轉 3822 ehltc@ncnu.edu.tw
